Page 351 - 宜春统计年鉴—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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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统 计 指 标 解 释
, , , 。
医院 指名称为 医 院 设 有 固定床位能 收容 人 丁级 以下 共 四级
病人住院并能为病人提供 医疗 、 护理服务 的 医 疗 律师 指 受聘参加法律顾 问处工作 , 提任法
机构 。 包括县及县 以上 医 院 、 农村 乡卫 生 院 、 其 律顾 问 、 刑 民 事代理人 , 刑事辩 护人 , 办理
。 、 、 ,
他 医 院三部份 按 所属性 质分 为卫生部 门 工 业 非诉讼事件 解答法律询 问 代写 法律事务 文书
及其他部 门 、 集体所有制 三类 。 其 中县及县 以 上 等 主要从事律师业务 的专 职法律工作者 和 兼 职律
。 。
医 院按业务性质分为综合 医 院和专科 医 院 师
卫 生技术人员 指卫 生事业机构支付工 资的 公证人员 指在 国家公证机关依 法 办理公证
全部 固定职工 和 合 同制职工 中现任职务 为卫 生 技 事务 的司法人员 。 包括公证员 、 助理公证员 和公
术工作人员 。 包括 中 医 师 、 西 医 师 、 中西 医 结合 证处工作的其他人员 。
高级 医师 、 护师 、 中药 师 、 西药 师 、 检 验师 、 其 办理公证 文 书 指公证处 一定 时期 内办结 的
他技师 、 中 医士 、 西 医 士 、 护 士 、 助 产 士 、 中药 公证文书件数 。 公证文 书系按 司法部规定或批准
剂 士 、 西 药 剂 士 、 检 验 士 、 其 他 技 士 、 其 他 中 的格式制作 。 包括 国 内公证 和 涉外公证 两 部分 。
医 、 护理员 、 中药剂员 、 西 药剂 员 、 检验 员 、 其 其中国内公证分为经济合 同公证 和 民事法律体 系
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 。 公证两 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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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生 指经卫生 部 门审查合格 从事 医 疗工 调解人员 在人 民调 解委员 会担 负调解 民 间
作 的专业人员 。 分为 中医 医 生 和西 医 医 生 、 包 括 一般 民事纠纷和轻微违法行 为所 引起 的纠纷 的工
卫生技术人员 中的 中医 师 、 西 医 师 、 中西 医结合 作人员 。 包括调解委员 会 的委员 和调解小组 的调
、 、 。 。
高级 医师 中医士 西 医 士 和其他 中医 解员
等级运 动员 人数 指经考核正 式批 准授予 等 调解 民 间 纠 纷 指 调 解 委 员 会 依 照 法 律规
级运动员称号 的人数 。 运 动员 等级分为 国 际级 运 定 , 根据 自愿原则 , 用 说服教育 的方 法 调解 民 间
动健 将 、 运 动健 将 、 一 级 运 动员 、 二 级 运 动 员 、 发生 的有关 民事权利和义务 的争执 , 促成 当事双
三级运动员 、 少年级运动员 。 方达到协议 和谅解 , 解决 纠纷 。 包括婚姻 家庭 纠
等级裁 判员人数 指 经考核正 式批 准授予 等 纷 , 财产权益纠纷等 。 包括法 院管理 调 解 的 民事
。 。
级裁判 员 称 号 的人 数 裁判 员 等 级 分 为 国 际 裁 案件数
判 、 国家级裁判 、 一级裁判 、 二级裁判 、 三 级裁 收养性福 利性单位 指 提供食宿 的 , 不 以盈
判 。 利为 目的的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 、 复员军人慢性
体育场 指 有 米跑道 中心 含 足球 场 病疗养院 、 复退军人精神病院 、 光荣 院 、 社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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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固定道牙 跑道 条 以上 并有 固定看 台的 田 利院 精神 病 人 福 利 院 老 年 收 养 机 构 敬 老
。 、 、
径场地 以看 台容纳观众人数分 甲级 人 院 养老 院 老年公寓 等收养性 的社会福利事
以上 , 乙 级 一 人 , 丙级 一 业单位 的总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