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我市在深圳的重大政务、经济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为我市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先进的工作经验,为发展与广东省的经济贸易、文化、旅游和政府间的公共关系牵线搭桥并提供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本级。
编制人数4人,均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4人,均为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141.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5万元,下降0.53%,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支出预算总额为141.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5万元,下降0.53%,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3.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2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1万元;项目支出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3%,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8.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8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7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63%,住房保障支出10.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0.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48%,商品和服务支出14.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6%。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1.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5万元,下降0.53%,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97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72.8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19.63 %;住房保障支出10.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7.54 %。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无,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9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62万元,增长11.68%。其中:
其他交通费(含离退休)3.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4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
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24年共有1个一级项目:招商引资经费。主要承担我市来深公务接待及在深商务接待工作,配合我市在深开展招商引资及跑项争资工作,服务我市在深重大项目推介及招商活动,有效地宣传宜春。
二级项目共有1个:招商引资经费。
1.招商引资经费
(1)项目概述:负责我市在深圳的重大政务、经济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为我市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先进的工作经验,为发展与广东省的经济贸易、文化、旅游和政府间的公共关系牵线搭桥并提供服务
(2)立项依据:延续性项目
(3)实施主体: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4)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服务我市在深重大项目及招商活动工作。
(5)实施周期: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8.1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详见附表)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宜春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由公车平台统一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辆由公车平台统一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 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 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