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江西省定价目录》(赣发改价调规〔2022〕807号)等规定,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5年1月9日上午在市政大楼126会议室召开了宜春中心城区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3日,市发改委通过单位官方网站和宜春新闻网公开发布了听证会第一次公告,向社会公告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参加人名额、报名办法。12月24日,市发改委通过单位官方网站发布了听证会第二次公告,向社会公告了听证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定价方案要点、成本监审情况及参加人名单等有关信息。2025年1月9日,3名听证人、18名参加人全部到会,听证会如期召开。
本次听证会由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宝团,市苏区办专职副主任钟付严,市发改委价格和粮食调控科科长易其聪共3人担任听证人,听取听证会意见,钟付严兼任主持人。
听证会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和委托相关组织、商请有关单位推荐等方式确定参加人18名,其中消费者代表8名,经营者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消保委代表各1名,有关政府部门代表4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各1名)。
听证会陈述了《宜春中心城区公交票价调整方案》,就调整公交票价的依据、必要性、调整幅度等进行了说明,会议介绍了宜春中心城区公交运营情况和公交票价成本监审结论。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听证方案发表意见、进行询问、提出建议,对涉及本人的听证笔录进行了审阅和签字。
本次听证会严格执行《政府制度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组织有序、程序规范、过程公开,听证会参加人的职业、地域等设置合理,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参加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发表,有效提高了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二、听证会参加人意见
全部参加人均表达了对听证方案的态度,并围绕优化路线、政策宣传、优惠措施等方面进行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听证结果:18位听证会参加人对《宜春中心城区公交票价调整方案》均表示赞同,认为近年来公交运行成本大幅上升,适当提高公交票价有利于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水平,促进宜春中心城区公交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主要建议:一是优化公交路线。对乘坐需求旺盛的路线增加班次,减少乘客等待时间。二是做好宣传解释。公交票价调整涉及面广,应向全社会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三是细化优惠措施。针对特殊群体,公交公司要同步调整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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