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国庆至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2年9月27日-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
2.定期查看掌上森防和国家森林草原防火网卫星热点情况。
3.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当地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实地核查,2小时内反馈市森林防灭火值班室(电话:3227119)。
(二)火源管理
1.停止炼山、焚烧疫木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作业。
2.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排查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村级网格“一长一督五员”要做到预案期间不漏岗、不缺位、不失责,尤其“一长一督”要担负起牵头抓总督促检查作用,确保责任落实全部到位。
3.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明确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同时加强宣传和巡查,坚决刹住烧荒、烧田埂、祭祀等违法违规用火乱象。
(三)应急准备
1.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制定国庆至党的二十大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充实物资,加强训练,确保扑救需要。
2.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和乡镇主要责任领导不得离开辖区,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面进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4.各地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县(市、区)每天17:00前向市森林防灭火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规范报送;火灾扑救情况每两小时报告一次(填写火情调度表),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救原则
1.以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扑救,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当扑救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市防火办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县(市、区)和乡(镇)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救力量必须坚决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火灾扑救时按照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安先规避的原则,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三)扑救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救力量。以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一梯队,以本市其他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以其他设区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和省航空消防力量、驻赣森林消防大队、预备役部队等扑救力量为第三梯队。
2.市内跨区增援力量。当地扑救力量不足时,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判断或县(市、区)申请,调动其他县(市、区)的扑救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
3.申请跨设区市增援力量。需要从省和外市调用扑救力量(包括省航空消防飞机和驻赣森林消防大队等)时,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
(四)火场指导
对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或者其他重要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派出火场指导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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