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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先行 全员参与 宜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成效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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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危险化学品领域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抓手,创新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企业职工主观能动性,构建人人关注安全、人人监督安全、人人守护安全的新格局,助力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危险化学品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数量同比增长54%,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数量同比增长38%,为企业消除隐患、降低安全风险带来积极正面效应。现公布7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正面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4年8月,宜春大海龟生命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员工晏金平、曹德华在105车间南面闻到烧焦味道,经仔细巡查发现石灰渣池阴燃冒烟。晏金平立即通知了值班领导,并组织了袁国恩、易运平、冷耀萍、邹新文一同灭火处理。运用消火栓进行了浇灌处理,火情得到控制。针对此重大安全隐患及时被发现,现场处置得当、迅速及时,使此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快速得到控制。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公司奖励晏金平人民币200元;奖励曹德华、袁国恩、易运平、冷耀萍、邹新文人民币各100元。

案例二:2024年11月,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车间员工刘毅,在非机动车充电区域发现排插及线束损坏,存在电气火灾的危险,员工刘毅立即向EHS部报告,建议修复线管和排插。公司EHS部门针对电动车充电隐患,结合消防月要求,立即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公司奖励刘毅人民币200元。

案例三:2024年5月,江西省奉新金欣化工有限公司周仁铁在设备堆场巡查时,发现一截30公分长的管道残留少许黄磷渣正在发烟,可能引发火灾。周仁铁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并及时处理,避免了火灾发生。事后,公司要求管道、阀门拆下后必须全部清洗、吹扫合格,消除残留物料带来的风险隐患。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公司奖励周仁铁人民币200元。

案例四:2024年9月,江西如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仪表技术员万伟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102车间28号可燃气体探头无显示,当车间物料发生泄漏时不能及时发现泄漏点,延误处置时间,万伟立即报告安全部,安全部接到报告后,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更换可燃气体探头。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公司奖励万伟人民币200元。

案例五:2024年3月,江西坤奇实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罗人礼在巡检过程中,发现102车间二甲胺管道出现细小破洞,发生滴漏现象。罗人礼立即上报至公司安全管理部。二甲胺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后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火源即可能引发爆炸,而且液体形式二甲胺还具有腐蚀性和致敏作用。若过渡泄露不仅会引发火灾,而且会威胁车间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公司立即组织机修部员工对二甲胺管道进行修补及加固。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公司奖励罗人礼500元。

案例六:2024年8月,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MVR车间彭自立在设备巡查时,发现岗位吊机钢丝绳磨损,部分已出现断裂,存在使用隐患,彭自立立即报告车间负责人并建议更换。安全管理部接报后组织对各车间吊机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了隐患。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公司奖励彭自立300元。

案例七:2024年5月,江西犇牛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02车间郭娇在对可燃、有毒报警装置日常点检时,发现报警装置存在未进行年检情况,郭娇立即上报至公司安全部,后经生产、技术进行核实检查属实。化工企业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涉及释放可燃、有毒气体的部位需要安装报警装置,一旦可燃、有毒气体释放出来,使用过期未检测的报警装置存在不报警的现象,对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和周围设备造成严重威胁。公司立即组织维保人员对过期未检测的可燃、有毒报警装置及时进行检测,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公司奖励郭娇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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