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王方大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万里同志(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委员转业)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团);
朱宝团同志(武警江西省总队宜春支队支队长转业)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工作专职副主任(正团);
孙洪怡同志(高安市委常委、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转业)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正团);
喻华生同志(靖安县委常委、人民武装部部长转业)为市民政局调研员;
况爱民同志(空军雷达兵第十二旅副旅长转业)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调研员;
杨志华同志为江西省双金园艺场场长;
胡江峰同志为江西省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
漆圣明同志为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黎清同志为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袁啟告同志为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小华同志为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为建同志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正团);
林明生同志为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长根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正县级,列陈琪同志之前);
黄利勋、彭炽扬同志为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李涛同志为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吴建辉同志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伟钢同志为市紧急救援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朝科同志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邬婧同志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伍兆勇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游犁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冯珺同志为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南平同志为市商务局调研员;
周小军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舒立峰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陈蕾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副局长;
罗国芬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卫平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宋晓刚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
彭小喜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调研员;
舒旻同志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郭建斌同志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易小华同志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副调研员;
邬李云同志为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免去:
付小文同志的江西省双金园艺场场长职务;
漆圣明同志的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长根同志的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伍兆勇同志的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周小军同志的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彭小喜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郭建斌同志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雷恩奇同志的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叶娜同志的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彩云同志的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饶文廉、周凌云同志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宜林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李晓东同志的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清兰同志的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市优化环境、优质服务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俞旭同志的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2017年12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