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同志为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国新同志为市审计局调研员;
王方大同志为市长督查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邓余平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琪同志为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吴翀同志为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启明同志为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史日侠同志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熊卫国同志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杜贵芳同志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黄建民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凌成卫同志的江西宜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宋小文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平同志的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国新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邓余平同志的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吴翀同志的市农业局助理调研员职务;
史日侠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二O一O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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