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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必威体育app_必威体育娱乐-【官网下载】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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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发〔20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商标兴企、商标富农、商标强市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必威体育app_必威体育娱乐-【官网下载】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必威体育app_必威体育娱乐-【官网下载】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

商标战略是以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为主要环节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商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宜春市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现就我市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商标战略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商标战略运行机制,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战略实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我市商标的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集中力量培育扶持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努力构建结构优化、逐级递进的商标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商标兴企、商标富农、商标强市的积极作用,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商标战略的工作目标

按照商标总量增加、品牌价值提升的要求,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新增商标注册申请4000件以上,注册商标总量超过10000件,其中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300件以上。各县市区培育和推荐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1件以上,使全市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8件以上;江西省著名商标总量300件以上;宜春市知名商标250件以上。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的政策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公共服务机制基本形成,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增强,商标战略在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结合更加紧密,在提升全市经济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实施商标战略的培育重点

实施商标战略要紧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握品牌培育的重点,使商标战略为优化产业结构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一)围绕主导产业抓培育。突出抓好锂电新能源、机电、建筑陶瓷、纺织、煤电、鞋革、盐化、医药、竹加工、合金等重点产业商标品牌的培育。促进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搞好后续开发、系列开发,变单一注册为系列注册,扩大保护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和产品美誉度,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江西省著名商标。

(二)围绕现代农业抓培育。突出抓好万载龙牙百合,铜鼓茶叶、茭白,奉新大米、猕猴桃,宜丰蜂蜜、竹业,上高紫皮大蒜,靖安白茶、椪柑,樟树药材、酒,丰城富硒产业,高安蔬菜,袁州皮蛋、油茶等具有地方特色农产品商标的培育扶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一社一标”工作,力争成功注册一批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培育扶持一批“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商标品牌,发挥商标富农的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三)围绕现代服务业抓培育。突出抓好旅游、教育、文化、批发、餐饮、娱乐、金融、物流、服务外包、房地产、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培育一批服务品牌。做大做响明月山风景区、温汤温泉,靖安三爪仑风景区、宜丰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奉新百丈风景区、铜鼓大塅风景区等旅游品牌。促进佛教禅宗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等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引导大型批发市场、物流企业、商业连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方式,积极拓展经营,扩大市场影响。旅游景区、宾馆、餐饮、娱乐、旅行社、知名学校、金融企业等要积极注册服务商标,加快营销模式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扩大社会影响,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四、实施商标战略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商标培育力度,增强企业品牌意识。引导企业树立拥有自主品牌、争创知名品牌、保护自主品牌的意识,充分利用自主品牌实现转型升级,不断做大做强。积极支持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和实施产、学、研相结合,持续推进自身技术创新;大力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推行质量认证,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积极扶持创意水平高、市场运作能力强的龙头广告企业主动与品牌企业对接,进行集中式、群体式广告宣传,通过强化商标的策划与传播,打造企业特色文化,提升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深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升企业信用自律水平和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提升和维护企业商标的市场美誉度。充分发挥商标在凝聚产品质量、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企业信用和技术创新等综合竞争能力中的载体作用,整合企业各类资源,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推进农产品商标创建,发展地方特色品牌。大力支持农产品的品牌化,引导农产品企业依托商标走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的发展道路。充分挖掘利用我市丰富的农业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加大对具有宜春特色的粮食、畜禽、果蔬茶、水产、林产品等农产品商标的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品牌涉农企业和品牌农产品基地,巩固和发展“商标兴农”成果。积极帮助符合申报条件的农副产品申报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和其他证明商标,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中的作用,促进我市农业依托农产品商标实现快速增效。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行政策激励机制。支持企业争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宜春市知名商标,鼓励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当年由市、县(区)两级政府各奖励10万元;新获得江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当年由受益财政奖励5万元;新获得宜春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当年由受益财政奖励2万元。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宜春市知名商标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四)推进商标市场化运作,实现商标价值最大化。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价值,支持和鼓励企业通过商标投资入股、质押融资等方式,发挥无形资产的融资功能,引导企业利用授权贴牌、品牌连锁等商标许可使用方式,迅速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商标的市场知名度,实现商标价值的利用和提升。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商标服务和信息管理平台,提供闲置商标许可使用、转让等服务,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率,推进闲置商标资源的盘活利用。

(五)规范发展商标社会中介服务体系。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商标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对商标代理人的业务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代理人素质。完善商标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与功能,培育服务品牌,开展专业化、特色化经营。加强对商标中介服务机构和商标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商标中介服务执业行为,取缔非法代理,充分发挥商标中介服务在商标运用和管理中的保障促进作用。

(六)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完善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完善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商标权利人投诉。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构建打假维权机制,为自主品牌开拓省内外、国内外市场提供有力支持。依法惩治商标侵权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商标侵权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大曝光和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在打击商标侵权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力遏制商标侵权行为。

(七)加强商标战略研究。鼓励商标协会等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托市商标协会,组织和整合有关商标研究力量,为我市实施商标战略提供咨询建议。加强对商标法规政策、发展动态的研究,探讨解决企业在实施商标战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评估考核各地、各行业商标战略实施效果,为政府制定经济和产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实施商标战略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春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部署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承担实施商标战略日常工作。建立并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商标工作形势,通报实施商标战略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并把商标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实施商标战略内容列入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商标注册申请年度工作目标,采取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类商标注册。将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重点加强对农业企业、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老字号等企业商标注册的引导与服务。

(二)落实部门责任。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切实抓好商标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商标发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解决商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每年组织召开1-2次会议研究商标战略工作,开展商标发展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2)市工商局职责:指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走自主创牌之路。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品牌的培育和推荐工作。指导企业以创品牌促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引导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做大做强企业,服务经济发展。

(3)市财政局职责: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企业奖励申请予以核实确认,及时拨付奖励资金。

(4)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职责: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对实施商标战略的宣传力度,扩大商标对外宣传工作。

(5)市发改委职责:做好商标发展的项目支持;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做好行业商标发展规划指导工作,帮助和支持招商企业开展商标申报等工作。

(6)市工信委职责:了解、掌握全市工业企业商标使用情况,引导、帮助工业企业做好商标注册,创立自主品牌。鼓励、扶持工业企业创立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7)市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局职责:分别做好农业、林业和民族民间特色文化产业商标发展的规划、培育和推荐工作,做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帮扶指导工作。

(8)市科技局职责:指导做好商标主体单位年度科技计划和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制定促进科技进步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科技进步奖申报以及行业商标发展规划落实指导工作。

(9)市国税局、地税局职责: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化解商标主体单位涉税风险,强化对商标项目的服务,支持商标主体单位的发展。

(10)市公安局职责:协助做好依法惩治商标侵权行为工作,严厉打击商标犯罪行为。

(11)市质监局职责:推动商标主体单位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认证工作。

(12)市金融部门职责:在已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价值评估确认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商标品牌无形资产为担保、抵押等信贷融资业务,对商标企业给予信贷支持,使商标品牌这一无形资产在培育产业集群和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中充分发挥资本的功能。

(三)广泛宣传培训。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借助各类媒体,通过举办商标论坛、专家讲座、理论研讨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商标和商标战略知识,宣传各地实施商标战略的成功经验,增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在全社会弘扬创牌为荣、侵权为耻,诚信为荣、假冒为耻的观念,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商标战略的社会氛围,树立全社会认牌购物、自觉抑制假货的健康消费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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