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2016年第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必威体育app_必威体育娱乐-【官网下载】贯彻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6日
必威体育app_必威体育娱乐-【官网下载】贯彻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意见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提升我市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必威体育app_必威体育娱乐-【官网下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赣发〔2016〕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必威体育app_必威体育娱乐-【官网下载】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赣府发〔2016〕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必威体育app_必威体育娱乐-【官网下载】创新驱动“5511”工程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13号),现就我市贯彻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我市锂电新能源、生物新医药、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服务业、传统产业升级发展的科技需求,以人才为核心,以园区为载体,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以平台载体和产学研科技合作为支撑,以科技政策为保障,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建设,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增强技术供给能力,大力推进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产业结构由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发展升级,全面推进创新宜春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人才为先。牢固树立人才是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的理念。深入贯彻《中共宜春市委必威体育app_必威体育娱乐-【官网下载】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发〔2016〕18号),围绕产业转型升级,花大力气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以项目为抓手,大力培育提升本土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开放共享。通过合作组建研究所、大学科技园、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等创新平台,进一步深化与省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强和完善在线科技成果对接平台、数字化图书馆等网络创新平台;出台配套措施,落实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院所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与共享政策。通过加强平台建设,实现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服务。
(三)产业升级。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速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协同推进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开展科技招商,着力引进高新技术企业、高科技项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以及高水平的科研机构,推动招商的导向由重项目投资规模向重科技含量转变。通过多措并举,全面提升产业的高新技术水平。
(四)园区提质。通过培育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深化科技合作,开展科技招商,加速园区的创新资源配置,提升园区的创新能力和科技含量,促进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升级为省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区升格为国家高新区。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全市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创新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创新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力争到2020年,我市科技综合实力在全省的排位前移2位,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翻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增长200%,进入全省创新型城市行列。
(一)建设创新平台和载体
在巩固和提升现有省级创新平台和载体的基础上,力争新增省级创新平台和载体51个,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科技孵化器11个、众创空间18个、创新平台20个;力争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和载体9个,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科技孵化器1个、众创空间3个、创新平台2个、大学科技园1个、其他平台1个。
(二)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
在巩固提升现有创新人才和团队的基础上,新增培养20个省级创新人才和团队,力争培养5个国家级创新人才和团队,其中:1个国家千人计划人选,4个国家万人计划人选(1个百千万工程人选、3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三)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聚焦锂电新能源、生物新医药、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70项宜春市重大科技专项,同时争取15项省级重大科技专项。
(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以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通过政策、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培育和壮大一批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我市高新技术含量高的科技型企业快速增长。到2020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
四、主要措施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5511”工程的实施,调整发展思路,落实相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一)强化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
一是推动工业园区科技升级。工业园区、农业园区要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突出创新驱动,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专利拥有量等列入园区评价体系。要“育苗”与“植树”并重,强化科技孵化器建设,每个园区至少要建设1家以上的科技孵化器,2家以上的众创空间或星创天地,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向高新区转型。对新获批的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并在科技项目申报上给予优先支持。探索实行高新区地方政府和科技管理部门双重管理,以及高新区和科技局领导交叉任职制度。对于高新区建立的高水平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检测平台、创业孵化平台和创新研发平台,市、县财政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
二是鼓励产学研合作共建创新平台。深化产学研科技合作,建立产学研科技合作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县(市、区)与高校合作共建研究所或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工业园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大学科技园,各产业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对新组建的省级、国家级研发平台,由受益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配套。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院所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提供了开放与共享服务的,根据服务情况由受益财政给予一定的后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
三是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政策支持力度。对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投资主体创办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的,以后补助方式给予一定的资助;对入驻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初创型科技企业,由园区管委会给予减免租金优惠。(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
四是鼓励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自主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重大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并在项目执行完成验收后,按其经过专项审计后实际发生的研发经费的50%,由受益财政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一次性资助;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并给予配套资金资助。对于省级以上联盟编制并付诸实施的产业技术路线图,经过专家论证并通过后,由受益财政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一定补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扶持力度
一是大力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制定《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办法》,设立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同时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在人才落户、住房安排、社会保障、职称评定、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项目领军人才从事重点创新、成果转化活动取得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业绩条件之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宜春学院、各县市区政府)
二是着力培养本地创新人才。加大对本地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在市县两级科技计划项目中适度增加人才计划的比重,为本土人才开展科技创新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对在创新创业一线作出过突出贡献的本土人才,在职称评审上给予适度倾斜,具备条件的要积极推荐省和国家级创新人才和团队计划,对列入省和国家级创新人才和团队计划的,分别以项目方式给予10万元和30万元的资金支持。(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宜春学院、各县市区政府)
三是统筹人才、团队、项目、基地。对确定的国家和省级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和优势创新团队,在申报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点)科技计划项目时给予优先安排,在经费上予以适当倾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大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一是设立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整合现有相关专项资金和新增一定数量资金,集中用于支持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每年实施10个左右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含协同创新体),每个予以50-1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是落实重大科技专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所需购置的进口设备,按规定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重大科技专项形成的技术成果进行转让时,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三是健全优先采购使用重点创新产品的政策。对重大研发专项和科技协同创新体研发并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采取首购、订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使用财政资金的重大产品采购项目,应首先采购省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对涉及民生的高新技术产品,在落实扩大内需的措施中予以优先安排。(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城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一是大力开展科技招商。在全市招商工作方案中,突出我市重点发展的锂电新能源、生物新医药、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各级工业园区设立发展科技创业孵化园,培育创新载体、初创期科技项目等。着力引进一批重大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在科技支持资金、企业入园、项目供地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任务考核、招商奖励等方面与其他项目区别对待。(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力推进现代农业。运用互联网 、自动化、智能化等高新技术,加速改造提升建材、盐化工、鞋革纺织、烟花鞭炮、机械制造等传统支柱产业,提升装备水平,优化工艺流程,突破核心技术;以科技特派团为抓手,通过互联网 、自动化、品种选育、精深加工、绿色高效等技术开发应用,大力推进智慧农业、精准农业、生态农业,加快现代农业升级发展。积极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转化、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业,不断促进服务业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构建具有宜春特色、竞争力较强的服务业产业体系。在市县两级科技计划中要加大对传统支柱产业改造提升和现代农业、服务业升级发展的支持力度。(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服务业发展办、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是努力培育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健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继续实行“宽进严管”,做好“一对一”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工作。搭建高新技术企业与政府、金融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之间的交流合作服务平台,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受益财政视情给予奖励。加强企业专利工作,提高发明专利占比,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利开辟绿色通道,为其核心专利在产业化发展方面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依法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建立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市贯彻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领导小组,建立创新驱动“5511”工程推进工作机制,负责统筹、部署、指导、协调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是完善科技投入机制。逐步提高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确保在2020年达到2%。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市、县两级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2%。对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等各类科技经费进行整合,在此基础上设立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经费。县(市、区)也要在财政科技拨款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市县两级的人才专项资金要侧重于创新人才的支持,创新创业专项资金要侧重于创新平台和载体的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政府)
三是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大力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贷款业务,2017年市财政注入1000万元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各县(市、区)政府也要配套相应的财政资金,开展科技贷款工作。鼓励各类银行发展科技型分支机构,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专利、版权和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驻宜金融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四是强化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全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超级计算、科技报告、科技培训等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在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共建共享机制和服务模式,为我市科研机构、科技人才提供开放、高效和便捷的服务,提升科技创新创业的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宜春学院、各县市区政府)
五是建立创新激励机制。鼓励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专家团队来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在宜高校、科研院所,可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60—95%,按贡献大小奖励给参与研发的团队和科技人员,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开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六)加强督查问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督促检查和进展调度,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要建立创新驱动“5511”工程统计指标体系,定期予以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
附件:
1.创新驱动“5511”工程目标任务责任分工表
2.创新驱动“5511”工程主要措施责任分工表
3.创新驱动 “5511”工程县(市、区)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