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宜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各监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江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周志平 副市长
委 员:丁香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辛水根 市卫生局局长
王世武 市监察局副局长
张国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孟 军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圣生 市编办副主任
熊爱国 市发改委副主任
甘本新 市科技局局长
黄 毅 市工信委副主任
江 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宁惠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左细华 市环保局副局长
邹献明 市农业局局长
欧阳世平市服务业发展办主任
徐云辉 市工商局局长
肖 群 市质监局局长
况日阳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舒 炅 市委外宣办主任
黄建民 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袁志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程北平 市粮食局局长
陈少白 市食药监局局长
吴劲松 宜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林国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事机构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卫生局,具体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辛水根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国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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