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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市本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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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月日四位数字)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案件类别 备注
1 宜市市监妆罚决字〔2020〕1号 宜春市宜阳新区和奕诚护肤品店涉嫌经营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宜春市宜阳新区和奕诚护肤品店 92360904MA390R1515 乐丽萍 362531197****1247 经营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进行处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76元并处罚款828元 主动履行,2020年11月23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0日 化妆品
2 宜市市监健罚决字〔2020〕B2号 江西樟邦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保健食品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案 江西樟邦药业有限公司 91360982698491664U 葛军飞 3622021978****0191 生产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保健食品和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生产的“雅倍健铁锌钙葡萄糖固体饮料(商标:雅倍健、规格型号:400g/罐、生产日期:20200302)给予责令改正。处罚建议:对当事人生产的“邦成牌钙锌咀嚼片(包装规格:净含量:(1.8g/片×60片)/盒、生产日期:20200312、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50225)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929元并处罚款6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陆万壹仟玖佰贰拾玖元(61929元) 主动履行,2020年12月2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4日 保健食品
3 宜市市监健罚决字〔2020〕B3号 江西天元药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保健食品案 江西天元药业有限公司 91360982775887452U 付金洪 3622031976****643X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保健食品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进行处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1768.8元;2、罚款23000元。罚没款合计:贰万肆仟柒佰陆拾捌元捌角(24768.8元) 主动履行,2020年12月18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9日 保健食品
1 宜市市监稽食当罚[2024]88号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朱水果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朱水果铺 92360903MA7H8XX68L 朱美秀 3624221986****4047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 主动履行,2024年8月20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20日 食品
2 宜市市监稽食当罚[2024]89号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燕水果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燕水果店 92360903MA7HJ7KC31 钟海燕 3622011987****4041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 主动履行,2024年8月20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20日 食品
3 宜市市监稽食处罚[2024]69号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利市场+李冬华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宝利市场+李冬华 92360903MA36K4DQ38 李冬华 3622011972****2813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 主动履行,2024年11月1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1日 食品
4 宜市市监稽食处罚[2024]70号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李红根蔬菜批发商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李红根蔬菜批发商行 92360903MAHKAU4A 李红根 3622011982****2811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 主动履行,2024年11月1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1日 食品
5 宜市市监稽妆处罚[2024]31号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维迈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及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义务案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维迈商行 92360903MA35X9F4XE 龙倩 3622011988****0226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及未履行化妆品进货查验义务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参照《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条第(三)项、第十条第(二)项和《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和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清单(1.0版)》(赣市监规〔2022〕6号)第二条第(四)项之规定。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5.14元;3、罚款5000元整,上缴国库。 主动履行,2024年11月11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1日 化妆品
6 宜市市监稽广处罚[2024]14号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城百货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城百货店 92360903MA36QX0G08 王少林 3622011970****1817 发布违法广告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1.5倍的罚款计180元整,上缴国库。 主动履行,2024年11月11日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1月1日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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