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宜春铂爵世纪娱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MA39RQ7M3H
法定代表人:潘宜
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3〕012号
案情简介:根据他人举报的线索,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于2023年10月31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的行为。
违法事由: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放映其作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1、警告;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处罚日期:2024年1月5日
处罚机关: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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