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袁州区城东缘梦演艺吧(钟志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902MA7K4R3Y0U
经营者:钟志勇
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3〕009号
案情简介:2023年7月21日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收到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秀江派出所的《移送违法线索函》,函件表明袁州区城东缘梦演艺吧分别在2023年7月2日和7月3日晚,为宁波江北三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名乌干达国籍演员的涉外演出提供了演出场地。7月25日,我局依法立案调查。经调查,宁波江北三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袁州区城东缘梦演艺吧的演出未办理备案手续。当事人作为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未核验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分别于2023年7月2日和7月3日晚为未经批准的两场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共产生300元人民币的违法所得。其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违法事由: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
处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元(300元);2、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
处罚日期:2023年9月20日
处罚机关:宜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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