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一部分市委台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委台办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委台办对全市对台事务实施统一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有关对台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台法律、法规;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对台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宜春市对台经济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招商引资工作,包括金融、科技合作事项等;协调有关地方和部门加强对现有台资企业的管理与服务;负责台资企业协会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台胞接待、台胞定居、涉台婚姻、因私赴台、赴台定居等各项宜台之间人民往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涉台治安案件;帮助台胞解决在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中共宜春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本级。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宜春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公开).xls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87.5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3.41万元,较2017年增加58.92万元,增长240.59%;本年收入合计204.17万元,较2017年减少19.94万元,减少8.9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对台专项经费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99.16万元,占97.5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01万元,占2.4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287.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13.75万元,较2017年增加48.56万元,增加29.3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73.83万元,较2017年减少9.58万元,减少11.49%,主要原因是:减少对台专项经费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6.64万元,占59.25%;项目支出87.10万元,占40.7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25万元,决算数为20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1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37万元,决算数为17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支出和“对台专项”等项目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2.66万元,决算数为3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主要原因:新增了人员。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22万元,决算数为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8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6.97万元,较2017年增加24.08万元,增加38.29%,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人员,增加了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89万元,较2017年增加1.53万元,增加12.38%,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人员,增加了办公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94万元,较2017年增加4.59万元,增加28.07%,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增加两名退休人员支出。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00万元,决算数为5.30万元,完成预算的44.17%,决算数较2017减少4.33万元,下降44.9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5.30万元,完成预算的44.17%,决算数较2017减少4.33万元,下降44.9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采购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下降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13.8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增加1.53万元,增加12.38%,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人员,增加了办公经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0.46万元,印刷费0.27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38万元,邮电费0.26万元,物业管理费0.03万元,差旅费0.66万元,公务接待3.10万元,工会经费0.2万元,福利费9.21万元,其他交通费6.4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实有车辆0辆,车辆实际已上交公务用车平台,待国资委出示收缴证明后登记销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4.49%。组织对2018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对台工作”、“赣台会专项”等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办非常重视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工作,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根据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要求,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对台联络交流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对台联络交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台联络交流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3.94万元,完成预算的98.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办理3批随团赴台交流,5次组团赴台交流,赴台交流人员共计41人;接待来宜交流团组共计4个,台湾同胞共计59人;二是举办了“青年手拉手,两岸一家亲”为主题的赣台(宜春)青年学生交流活动。通过联络交流活动,让台湾同胞体验宜春风土人情,感悟中华传统文化之美,从而密切两岸人民情感,增进文化共识与民族共识,促进了心灵契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对台工作的特殊性和保密性,我办没有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自主评价工作,主要由本办人员成立评价小组完成评价工作,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不够熟练不够全面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参加市财政局业务培训,特别是绩效管理的培训,加强学习,促进我办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
对台联络交流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良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