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门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内引外联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本会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信访、财务、后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人大中的归侨、侨眷代表,政协中的侨联委员及市侨联换届的人事安排和增补工作;负责本市侨联干部的培训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2、联系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及其社团,促进海外侨胞、港澳同胞与宜春市的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负责做好来宜探亲访友、贸易洽谈的侨胞、港澳同胞的服务工作;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提供法律和政策的咨询服务,依法维护其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本级。编制人数5人,均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人数7人,均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3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7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9.8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15%,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2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35.0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6.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7万元;项目支出47.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0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1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2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8%;住房保障支出6.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3%。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6.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7.4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2%;商品和服务支出10.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1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6.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5.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2.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1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16.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2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8%;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5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2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运行费预算10.8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万元,增长14.77%。
机关运行费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0.35万元,水费0.31万元,邮电费0.40万元,物业管理费0.05万元,差旅费1.27万元,维修(护)费0.08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劳务费0.01万元,工会经费0.36万元,福利费0.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政府采购经费支出预算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目前,本部门国有资产总额为22.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4.28万元,流动资产17.91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指5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
无此类情况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宜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2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2.24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附件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费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规定标准或比例交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纳入预决算管理,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类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财政部门的基本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