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港航管理局宜春分局(宜春市地方海事局、宜春市船舶检验局)实行一门三牌垂直管理体制,为江西省港航管理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自1989年成立航务局,到2002年增挂地方海事局,2003年增挂船舶检验局,再到2010年航务局更名为港航局。主要负责宜春市范围内航道建设、养护与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法定检验以及规费征收工作。
机关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安全监管、航道管理、船舶检验、稽查征费、政策法规、直属执法监察大队、财务审计、装备管理11个部门科室,下设有樟树、丰城、高安、上高、宜春、铜鼓6个县(市)地方海事处(船舶检验处)及樟树、丰城、高安3个县(市)航道处。另还有奉新、靖安、万载3个县地方海事处(船舶检验处)还未设立挂牌,监管工作暂由其他海事处代管。目前还有丰城龙头山航电枢纽项目通航办(临设机构)、丰城龙头山航电枢纽船闸管理所(临设机构)。全局编制170人,目前在职95人。共有海巡艇、道政艇23艘,总功率2051KW。管辖的通航水域主要有赣江、锦河、袁河、潦河、秀水河、大塅水库等6条航道,航道里程达600公里(其中三级62公里,五级20公里,七级75公里,八级440.9公里)。目前全市在册登记船员共3276人,在册登记各类船舶724艘。
主要职能:航道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5年3月1日施行)负责对全市在管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管理、养护和建设;负责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发布内河航道通告;制止偷盗、破坏航道设施、侵占和损坏航道的行为;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对违反《航道法》的行为进行处罚。水上安全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负责辖区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船舶登记、船员考试发证。船舶法定检验负责对全市船舶及船用产品进行法定检验和图纸审批工作。
单位地址:宜春市秀江东路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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