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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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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以及中央、省驻宜春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干部的理论培训。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4.负责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工作。领导和加强企业党建工作。
    5.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工作。
    6.负责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7.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理、批准党员干部及党组织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8.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妇联、青年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指导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员发展工作,审批、考察直属党总支、支部的接受党员工作。
    10.对县市区机关工委进行业务指导。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10人,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人数25人,其中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431.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7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431.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9.3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2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4.7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2.9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06万元;项目支出152.36万元,较上年增加17.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29%,均为保障运转类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25万元,较上年增加118.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7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79万元,较上年增加17.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3%;住房保障支出12.67万元,较上年增加1.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3%。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2.95万元,较上年增加105.68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的56.3;商品和服务支出173.7万元,较上年增加18.62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的4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6万元,较上年增加13.36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的3.4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1.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70.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7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48.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9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主要集中在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88万元。同比2019年减少0.61万元,减少了6.86%。公用经费安排情况是:办公费0.71万元,;水电费0.11万元,邮电费0.8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2.55万元,维修费0.17万元,会议费0.42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劳务费0.01万元,工会经费0.71万元,福利费1.61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21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项目计划。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8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已进行车改,无车辆编制保留。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宜春市市直机关工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152.36万元,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152.36万元。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各项目情况说明详见附表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宜春市直机关工委“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6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工作安排。

公务接待费7.67万元,比上年减少0.3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文件执行,对三公费用进行政策性压缩。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保留,故无此项支出。

第三部分 宜春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营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界桩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七)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用于核算出基本支出外的项目资金安排汇总科目。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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