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⑴.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以及中央、省驻宜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干部的理论培训。
⑶.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⑷.负责综合指导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工作。领导和加强企业党建工作。
⑸.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工作。
⑹.负责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⑺.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审理、批准党员干部及党组织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⑻.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妇联、青年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⑼.指导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员发展工作,审批、考察直属党总支、支部的接受党员工作。
⑽.对县市区机关工委进行业务指导。
⑾.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中共宜春市直属机关工委委员会。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人。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包括行政人员10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99.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196.6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8.5%;上年结转3万元, 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99.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14.5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1.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8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6万元;项目支出78.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17%,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5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23%;住房保障支出8.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4%。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5.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8.88%;日常公用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6.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3.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6.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5%。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67.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3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20.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38%;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3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本部门预算公用经费16.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18万元。包括:办公费0.56万元,水电费0.48万元,邮电费0.63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33万元,劳务费0.01万元,物业管理费0.08万元,一般维修费0.13万元,培训费0.24万元,招待费0.52万元,福利费1.27万元,工会经费0.56万元,退休人员公用支出0.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采购预算。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第三部分 中共宜春市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