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财政信息>部门预决算(无网站)>农工党

农工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农工党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农工党宜春市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农工党宜春市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农工党宜春市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工党宜春市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同级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2.听取和审议主任委员会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市农工党组织重大事务,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职能。

  4.选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任命秘书长,组成主任委员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7年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年初实有人数3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农工党宜春市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农工党宜春市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5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6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9.6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农工党宜春市委会支出预算总额为52.8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2.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7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10%,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2万元;项目支出2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24%,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5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8%;住房保障支出2.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48%;日常公用支出4.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4.8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1.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1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农工党宜春市委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2.6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62%。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5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预算5.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0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8%;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4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农工党宜春市委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农工党宜春市委会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71万元,包括办公0.15万元,水电费0.13万元,邮电费0.17万元,差旅费0.55万元,会议费0.09万元,物业管理费0.02万元,一般维修费0.04万元,培训费0.07万元,招待费0.14万元,福利费0.35万元,工会经费0.1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农工党宜春市委会政府采购经费支出预算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农工党宜春市维护“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改后,单位公车上缴国库。

  第三部分 农工党宜春市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