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标准和范围)
我局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聚焦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边缘户、其他脱贫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落实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鉴定农村疑似危房,并严格按照村组评议、乡镇复核、县级审定的“三级认定”和乡村“两榜公示”的程序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特别在县级审定时,建立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的对象资格联审机制,推动农村危房改造精准高效实施,切实有效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2023年,省下达我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数831户,下拨中央和省级财政危房改造资金1556.76万元,各地配套县级财政危房改造资金310.16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实际已完成改造任务831户,拨付资金1836.06万元,拨付率98.3%,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资金拨付率100%。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住房安全监测突出一个“常”字。建立健全农户报告、村组巡查、乡镇核查、县级复核的农村住房安全监测制度,组织乡村干部每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实施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鉴定农村疑似危房,并建立村级监测台账,对监测发现的危房(无房)户统筹分类施策,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截至目前,已将全市11.8万余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纳入住房安全监测范围,对日常监测发现动态新增831户危房(无房)户已全部纳入2023年度危房改造任务范围,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存量危房动态清零。建立农村住房安全监测筛查预警机制,每月向乡村振兴部门推送农户住房安全预警信息,加强部门数据筛查比对,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获得政策帮扶。截至12月底,已向乡村振兴部门推送住房安全预警信息350条,核实结果350条,拟纳入“三类人员”1户。
(二)任务实施推进突出一个“快”字。坚持对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早安排、早部署、早启动,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分解下达上级补助资金,组织各地提前实施年度改造任务,把各项工作往前赶,争取工作主动。紧盯10月底前基本完工的时间节点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月报和排名通报制度,有效传导压力和责任,督促工程进度。截至目前,我市831户年度改造任务已全面完工。高安市、樟树市、奉新县、万载县等地提前完成年度改造任务。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分级分类补助标准,并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高频次调度各地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对资金拨付进度滞后地方及时发函督办,督促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截至目前,已将上级下达的1556.7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户,资金支付率达100%。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均位居全省前列。
(三)问题排查整改突出一个“实”字。将问题整改贯穿工作始终,把抓好2022年度国家、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加速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对照国家、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梳理出的6个问题、形成的15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销号整改落实。同时统筹抓好各级督查、暗访、调研等发现问题整改,对反馈的30个问题分门别类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账督办、跟踪督办。截至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强化举一反三,结合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在做好常态化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全面排查整改农村住房安全突出问题,推动问题整改见底见效。截至目前,已完成上下半年集中排查整改,对发现的2702户农房安全保障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铜鼓县对农村唯一住房为危房的一般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安排适当县级财政补助,2023年完成一般农户危房改造80户,投入县级财政资金80.4万元,确保所有农户住房安全。
(四)行业监管指导突出一个“严”字。结合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住房安全监测、对象资格认定、补助资金拨付、改造质量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采取挂点督导、技术下乡、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和住房安全监测落实情况进行现场随机抽查复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结合开展“三比三争”调研活动,组织市住建局班子成员到所挂点县市区走访危房改造农户,听取意见建议,现场督导各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情况。常态化公开市县两级农村危房改造专线电话,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内容、操作程序、对象审批结果等信息在市住建局网站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持续组织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帮助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乡村建设工匠保障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的作用。2023年,我市计划培训乡村建设工匠1420人,截至目前,已完成乡村建设工匠培训1551人,发放合格证书1458份。组织各地住建部门对831户改造农户逐户开展竣工验收,严禁委托乡镇验收或按比例抽检,并将验收结果与补助资金拨付挂钩,确保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建设标准和拆旧建新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住房安全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正如人有生老病死,每栋房屋也有自己的生命周期,新房会变成旧房、旧房会变成危房,维修管护不及时、突发自然灾害、周边场地环境等均会对房屋质量安全是否产生重要影响,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仍须用力。乡村基层干部缺乏专业技术知识,对农房安全判定不够精准,没能及时发现和上报农村疑似危房。部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管控不到位,没有采取拆除、重建等工程性措施进行彻底整治。
四、实施标准与其他在执行政策一致性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明确的实施标准和有关要求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不存在政策落实打折扣和变形走样的问题。
五、对国家及省级建议
1.近年来由于人工费用和建材价格上涨,农民建房成本增加,建议上级适当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减轻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建房负担。
2.建议适当扩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覆盖范围,将唯一住房为危房且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一般农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服务对象范围,帮助其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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