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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民进宜春市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民进宜春市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民进宜春市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民进宜春市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同级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
2.听取审议主任委员会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地区重大事项,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职能。
4.选举民进宜春市委员会组成同级委员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民进宜春市委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人数2人,其中:在职人员2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民进宜春市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民进宜春市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43.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5.6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95%。上年结转1.9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民进宜春市委会支出预算总额为43.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48%,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1.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9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33%;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8万元;项目支出21.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93%,均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增减。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3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8.2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59%;住房保障支出1.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07%。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7.3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26%;商品和服务支出2.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6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8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民进市委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6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99%;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6.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76%,较上年减少31.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53%,较上年减少35.59%;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72%,较上年减少36.0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民进宜春市委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民进宜春市委会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22万元,其中:办公费0.10万元、水电费0.09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差旅费0.36万元、会议费0.06万元、福利费0.23万元、工会经费0.10万元、维修费0.02万元、培训费0.04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物业管理费0.0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经费支出预算1.92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费。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民进宜春市委会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固定资产28.26万元,流动资产12.33万元。财务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合规。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指5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
无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民进宜春市委会“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公务接待费2.7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单位取消公务用车,就不存在了公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也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单位都不能购置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民进宜春市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民进宜春市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交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高等职业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