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易兵华
居民身份证号码:362201******5250
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4〕022号
案情简介:根据宜春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线索,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10月10日对当事人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违法事由: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玖拾元(9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处罚日期:2024年11月12日
处罚机关: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