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江西城市之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MA38AM338B
法定代表人:柳勇
处罚决定书文号:(宜)文综罚字〔2024〕012号
案情简介:根据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举报线索,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于2024年6月27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一团队旅游业务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违法事由: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处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处罚日期:2024年9月4日
处罚机关: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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