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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瑞峰牧业有限公司年生产鲜鸡蛋1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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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高县瑞峰牧业有限公司年生产鲜鸡蛋1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9月1日-20259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3998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春市市民中心(336000)

项目名称

上高县瑞峰牧业有限公司年生产鲜鸡蛋10000吨项目

建设地点

上高县田心镇田心村8号

建设单位

上高县瑞峰牧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赣成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上高县瑞峰牧业有限公司年生产鲜鸡蛋10000吨项目拟建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田心镇田心村8号,场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35′29.22″、北纬28°7′46.20″,总占地面积为60.58亩(其中林地60.40亩,非林地0.18亩)。场区西侧为林地,南面为林地,东面为林地,北面为水塘和农田。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以鸡苗、饲料、免疫药剂、消毒剂、除臭剂等原辅料,经场区育成、产蛋等年生产鲜鸡蛋10000吨项目;本项目饲料为自主加工,饲料主要以玉米、豆粕、石粉、麦麸、豆油、预混料等原辅料,经上料、初清/磁选、粉碎、配料、混合、分装等工序达到年产27000吨饲料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产品方案:鸡蛋10000t/a,出栏蛋鸡(老母鸡)24万羽/a,饲料27000t/a。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新建8栋蛋鸡栏舍、饲料加工车间、鸡蛋分集车间;储运工程包括新建12个料塔、鸡粪暂存车间、药品仓库等;辅助工程包括新建办公楼、配电室、消毒更衣室、汽车消毒通道、2个医疗间等;公用工程包括新建供电、供水、通风、制冷、冷库、排水工程等;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气处理措施、废水处理措施、尾水灌溉系统、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尾水储存池、噪声防治措施等。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立项投资金额),其中环保投资134万元,占总投资的2.2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包括鸡舍冲洗废水,粪便传送带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

鸡舍冲洗废水、粪便传送带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格栅+固液分离+调节+缺氧+接触氧化+消毒”处理后,主要污染物pH、CODCr、BOD5、SS、铜、锌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NH3-N、TN、TP、蛔虫卵、粪大肠菌群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非灌溉期和雨季时,经处理后的上述废水暂存于尾水贮存池(300m3),不得随意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50m3)沉淀处理后排入项目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包括饲料加工废气、柴油发电机尾气、食堂油烟,以及鸡舍、鸡粪暂存恶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等。

饲料加工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再经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

柴油发电机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x、HC、PM、CO等,发电机尾气通过竖井排气筒直接排放,主要污染物NOx+HC、PM、CO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

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高烟囱排放。

无组织废气包括鸡舍、鸡粪暂存恶臭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鸡舍主要通过科学设计日粮,采用经氨基酸平衡的低蛋白制日粮,饲料中添加EM微生物和沸石,鸡舍排风口处设置除臭水帘处理;鸡粪暂存恶臭主要通过加强场区绿化和车间喷洒除臭剂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主要通过污水处理站污水调节池、缺氧池加盖,加强场区绿化和喷洒除臭剂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限值,臭气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的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包括风机、柴油发电机、破碎机、水泵等设备及锅炉排气。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防渗区包括鸡舍、冷库、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管道、污水灌溉管道、初期雨水池、尾水暂存池、事故应急池和危废间等你公司应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料、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需对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以及污水收集、处理、输送、排放系统等重点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重点区域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并按要求开展环境监测。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项目以饲料加工车间、污水处理站、鸡粪暂存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居民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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