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二督察组向我市转办了第十六批信访件。现将办理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在县区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360079520220501146 |
投诉人反映位于明月山管委会洪江镇年坪村村委会门口河里有人采河沙,污染水资源,并且存在安全隐患。 |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 |
水污染 |
5月2日上午,明月山三级调研员邱快生带领社会事业局田磊,经济发展局李民、易鑫及洪江镇党委书记欧阳韵、镇武装部长吴运业、镇司法所所长章杭春等人,一同赶至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1.经核实,年坪村年坪组经村民会议讨论,于4月30日对年坪组秤沟湾进行河道清淤,将清淤清出的河沙进行本组水渠修复,无盗采河沙情况。 2.经核查,河道中河水无明显浑浊,作业现场未设置围挡等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该信访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是 |
洪江镇已责令年坪村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1、相关工作人员于5月2日9:00到达现场取缔该清淤点,及时消除水质污染隐患; 2、已设立禁止采砂警示牌; 3、安装围挡,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对村民的环保知识宣传,树牢环保意识; 5、做好长效管护,举一反三,加强其它河段巡查,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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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D360079520220501147 |
投诉人反映万载县潭埠镇池溪村自来水不干净疑似被污染,村民侵占耕地盖房,私自贩卖国家林木,农村生活污水横流,无人管理。 |
万载县 |
水污染、生态破坏 |
5月2日,万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锐,潭埠镇人民政府、万载县林业局、万载县自然资源局、宜春市万载生态环境局、万载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反馈问题进行核查。 经查,万载县潭埠镇池溪村农村饮水工程建于2009年,资金来源于上级资金及群众自筹,供水覆盖沙江桥等30多个村民小组,农户约400户,其中脱贫户47户。脱贫攻坚期间,潭埠镇人民政府每年都会按照上级要求对农村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池溪村每年水质检测结果都达标,不存在水质污染问题。5月2日,调查人员现场在潭埠昌集村农饮点取水口以及潭埠沙江桥农饮点取水口进行取样并送至宜春市万载生态环境监测站检测,潭埠昌集村农饮点取水口水样检测结果为COD:10mg/L、氨氮:0.025Lmg/L(“L”表示低于该方法检出限),潭埠沙江桥农饮点取水口水样检测结果为COD:15mg/L、氨氮:0.027mg/L,上述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表1中Ⅲ类标准。 经现场查看潭埠镇池溪村近两年宅基地用地台账,其中2021年11月,10户集体用地经报批(万自然资核字[2021]20号)同意用于农民建房,2022年3月上报13户由江西省煤田地质局普查综合大队运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进行了测绘,用地符合规划,手续尚在审批当中。潭埠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必威体育app_必威体育娱乐-【官网下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和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法用地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严格执行农民建房用地报批程序,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必须经县自然资源局潭埠中心所和镇土管办实地踏勘,未经同意,禁止擅自开工建设。 经查,潭埠镇党委政府及池溪村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坚决查处乱砍乱伐林木行为。2022年4月3日,池溪村在开展森林防火巡查中,发现本村村民丁某某在未办理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池溪村龙家江组(原潭埠嘉华引线厂内)砍伐林木3.98亩,约6方。池溪村村干部第一时间制止了乱砍乱伐行为,并暂扣其砍伐的林木,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未向外贩卖。除此外,未发现有其它滥砍乱伐行为。 经查,潭埠镇池溪村尚有部分村民小组未实施新农村建设,污水管网建设相对滞后,改水改厕任务较重,加之部分池溪村群众环境意识不强,造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比如新鲍家组因管网堵塞,垃圾清理不及时,导致积水难排存在异味。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信访事项部分属实。 |
是 |
1.5月2日,调查人员再次对万载县潭埠镇池溪村农饮水取水点及沙江桥组村民丁某家中自来水进行了取样,当天已送往万载县疾控中心进行检测,预计5月9日可以出具检测结果,后期将依据检测结果采取下一步措施。 2.针对管网建设滞后、生活污水处理收集不到位的问题,万载县潭埠镇池溪村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完成2022年已经争取到的2个新农村点建设,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红黑榜”评比,提高群众农村环境卫生的意识。 3.针对新鲍家组管网堵塞的问题,将及时组织保洁员对鲍家组管道进行疏通和清理垃圾。 4.针对个别村民乱砍乱伐林木行为,由万载县林业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万载县潭埠镇人民政府、万载县林业局、万载县自然资源局、万载县农业农村局、宜春市万载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防止个别村民乱砍乱伐林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现象发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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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360079520220501148 |
投诉人反映高安市荷岭镇琴岭村石灰厂每天清晨做业,噪声很大,且有过多扬尘。 |
高安市 |
噪音污染、大气污染 |
2022年5月2日,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高安市荷岭镇政府工作人员对信访件反馈的高安市荷岭镇琴岭村石灰厂(分别为高安市佳佳钙业有限公司、高安市荷岭石灰厂)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安市佳佳钙业有限公司。 1.该公司未生产,正在整改中。因该企业存在原料堆场未棚盖、部分输送设施密闭不完全的问题,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4月28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高环责改字〔2022〕42号)。 2.经查,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噪声产生点主要为石灰石上料(采用铲车铲入料斗内)、石灰石入窑,两个工序同时进行,时间段分别为上午7:30-8:00,10:30-11:00,下午14:00-14:30,17:30-18:00。企业晚上不上料、不进行生产作业,无噪音产生。 3.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江西致远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对该公司窑炉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执法监测,窑炉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为颗粒物43.1mg/m?、二氧化硫334mg/m?、氮氧化物266.33mg/m?、氮氧化物排放速率0.276kg/h,达到该公司环评批复中要求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测量了3个点位,最高值为厂界东南面0.191mg/m?,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二)高安市荷岭石灰厂。 1.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 2.企业周围情况:厂区北面为2栋民房、乡道(琴菊路,乡道对面是堎背吴村),南面为山地,西面高安市琴岭灰钙粉厂,东面为田地(远处约150米处为刘村)。厂区四周树叶上未见明显扬尘附着。 3.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噪声产生点主要为石灰石上料(采用铲车铲入料斗内)、石灰石入窑,两个工序同时进行,时间段分别为上午7:30-7:55,9:30-9:55,11:00-11:25,下午15:00-15:30,17:0-17:30。企业晚上不上料、不进行生产作业,无噪音产生。 经查,高安市佳佳钙业有限公司:石灰石上料、入窑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高安市荷岭石灰厂:石灰石上料、入窑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是 |
1.针对检查发现2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和高安市荷岭镇人民政府现场要求企业调整石灰石上料、入窑时间,有效避开休息时段,减少对他人的影响。2家企业负责人表示会立即调整,并保证在每日早上8:00前、中午12:00-14:00间、下午17:30后不会进行石灰石上料、入窑作业,同时会加大厂区内扬尘管控力度,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2.高安市荷岭镇人民政府、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荷岭镇琴岭村2家石灰厂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规范生产、严格落实企业承诺的生产时间,减少对周边造成影响。待企业复产后,宜春市高安生态环境监测站将对高安市佳佳钙业有限公司生产噪声进行监测,对高安市荷岭石灰厂生产噪音和废气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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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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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代表重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