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经开区经发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宜阳新区、明月山经发局,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江西省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成本核实和测算,现就联动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4年9月1日起,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联动下调为4.05元/立方米,允许下浮,幅度不限。
2.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维持各地现行价格不变。
3.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天然气购气成本测算,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或上游供气价格发生变化,则仍按联动机制适时调整。
4.各地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燃气经营企业要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