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江西省定价目录》(赣发改价调规〔2022〕80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你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育教育收费标准由500元/月·生调整为600元/月·生,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自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二、退费、资助及管理规定,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必威体育app_必威体育娱乐-【官网下载】印发〈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及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3〕705号)规定执行。
三、你园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