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落户”
是公安户籍高频业务
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政策
即日起
购房落户可以全程网上办理啦!
实施购房落户全程网上办后
购房落户从申请、确认到落户
已实现全流程“不见面”办理
同时群众在办理时可选择以邮寄方式
将新的户口簿直接寄到指定地点
真正做到了
“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江西省内户籍,购房取得不动产证的人员及同户口簿内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新购房屋地址落户。未满18周岁人员,不单独迁入新购房地址独立落户。
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得电子材料,不需提供纸质材料。包括:电子不动产权登记证、申请人电子户口簿(申请人为户主的,获取整本户口簿;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获取申请人本人页户口簿)、申请人电子身份证。
群众可通过“赣服通”——“一件事专区”——“购房落户一件事”申请办理。
通过“赣服通”(可在支付宝里搜或下载app)——热门服务——“一件事专区”——“购房落户一件事”,选择落户受理地区,进行实名认证,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格、选择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即申请完成。 系统自动受理,在线共享不动产证信息,并自动核验。核验通过后,系统自动发生落户申请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核验未通过的,系统自动退回申请人补充填报相关信息,或者提示申请人线下向派出所申请。 拟落户地派出所对申请人的落户申请进行线上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户口迁移及落户手续。 申请人可通过申请平台获取电子户口簿。同时,可在一个月内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线下打印纸质户口簿,或者线上申请以邮寄方式(邮费到付)领取纸质户口簿。 编辑初审:黄旭 复审校稿:洪显桂 终审:鲍惠敏 来源:户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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